区民政局:创新破题 惠及民生——安定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先行
发布时间:2020-11-12 16:47:41 作者:本站编辑 新闻来源:本站编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破解农村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养老难题,2020年9月,安定区委、区政府精心安排部署,区民政局认真组织谋划,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界定、服务内容确定、服务阵地建立和服务队伍组建等方面的要求,选取内官营、称钩驿、团结、青岚山、石泉、白碌等6个乡镇的12个村,探索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
服务对象界定上,重点关注“三类群体”。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重点关注农村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等三类特殊困难群体。通过试点,在满足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服务对象范围,向全体有需求的农村老年人推广普及。
服务内容确定上,着力破解“三类难题”。着眼于破解农村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吃饭难、穿着脏、环境乱的难题,率先开展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日常照料等基础养老服务。膳食供应以在服务点集中供餐为主,为住所距离服务点较远、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上门送餐、协助进餐;家政护理服务主要包括个人卫生护理、衣物及床上用品清洗、居家环境卫生清理,全面改善农村空巢(独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的卫生状况和精神面貌;日常照料主要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供代办代购、送药陪医、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紧急救援等服务。在保障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增加服务项目,有效满足农村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使老年人及其子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阵地建立上,主要依托“三类设施”。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设施为主体,村党群服务中心和旧村址、旧学校等其他可利用的设施为补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点。一是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群众、回馈社会的示范作用,利用合作社的食堂等设施,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二是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村党群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三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15分钟”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圈。
服务队伍组建上,着重依靠“四类人员”。充分发挥农村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干部、志愿者等四类人员为主体的服务队伍。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充分调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将居家养老服务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设置相结合,引导和动员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村社干部、妇联主席、村医、有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志愿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着力组建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部署、高位推动,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强化督导。各试点乡镇广泛动员,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已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点16个,组建服务队伍17支,确定服务人员43名,吸纳服务对象116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46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8人、非救助对象42人),累计提供膳食供应、家政护理等养老服务达3800余人次。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开端,为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格局,建成较为完善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试点实施过程中,区上相关领导深入各养老服务点进行了调研指导。调研时强调:一要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要通过入户走访、发放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居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动员农村老年人广泛参与,不断增加服务对象底数;二要提高服务质量。各部门、各乡镇要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合理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点,选齐配强服务队伍,逐步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不断完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三要及时总结经验。区民政局、各乡镇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尽快破除各种发展障碍、健全各类机制、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准确掌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真正让农村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