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严把“三关”扛牢公务员登记 主体责任

近年来,安定区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公务员管理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公务员登记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把公务员登记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有效举措,按照依法依规、分级负责、及时准确的原则,积极稳妥抓好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提高公务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全区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严把政策执行关,确保范围对象精准。把《公务员法》《公务员登记办法》作为部务会、组工干部集体学习的必学内容,采取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持续深化学习效果,认真领会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深刻理解做好公务员登记工作重要意义。同时,通过以干代训,对全区组织人事业务人员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政策讲解,确保组织人事干部熟练掌握法规政策,准确理解规定要求。认真梳理实施公务员法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范围和登记对象,严格按照行政编制限额和规定条件,对《公务员登记办法》规定的新录用、调任等6类登记对象进行甄别审查,做到“应登尽登”,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依规做好政策解释。

严把登记程序关,确保过程严谨规范。实行公务员日常登记提醒制度,建立《安定区调任备案人员信息台账》《安定区新录用人员拟任职定级台账》等预登记信息台账,确保登记工作“无时差”。对于拟上报登记人员,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指导的公务员登记备案所需资料目录准备相关材料,并对拟登记备案人员调任、转任、招录、任职定级等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上报人员信息与干部人事档案一致。对因调出机关、辞去公职、辞退、开除、退休、死亡等原因退出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及时更新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公务员信息库人员信息的准确、规范、统一。对批复登记人员,及时审批工资、公务交通补贴等福利待遇,有效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激发公务员干事创业动力。

严把档案审核关,确保登记精准合规。把干部档案审核作为公务员登记前置关口,坚持先专审、后登记,认真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严把登记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材料审核两个关键点,具体做到“三查三看”,即查单位行政编制,看编制是否空缺;查干部“入口”材料,看身份是否合法;查学习工作经历,看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对于干部人事档案有缺失的,一律先行补齐资料,确保登记对象符合《公务员范围规定》。区分进入公务员队伍方式,重点审核试用期满任职定级、人事任免文件、调任批复、转任审批等进入公务员队伍必要佐证资料,确保登记对象符合《公务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2019年以来,共登记公务员(参公)233名,其中,正县级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57名、新录用任职定级公务员7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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