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三举措”严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关

      近年来,安定区全面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坚持把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作为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前提,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关口前移,规范内容。充分发挥档案审核在干部任用方面的重要作用,把干部档案审核关口前移,根据民主推荐结果,由考察组对推荐人选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三龄历一身份”,看出生年月前后记载是否一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是否准确,学历学位材料是否真实、齐全,档案各项内容是否涂改,干部的身份是否和拟提拔职位相符,有无惩处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等,力求全面准确掌握干部基本情况。

坚持原则,限时补办。坚持“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原则干部考察环节,在考察对象确定后,干部考察组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拟提名人选进行档案审核并认真填写《干部档案审核表》,对档案查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疑问,及时向考察组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形成档案审核情况及处理意见,凡属重要材料缺失的,通知干部所在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或补办,经核定没有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从严把关,强化运用。根据档案审核结果,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其他情况记载一致、认定无误的,进入正常的干部任免程序。对拟提拔干部身份不符合任用条件,档案中缺少重要原始依据材料,不能完整真实的反映干部情况,且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齐全材料或对存在问题没有结论的,暂缓或取消干部任用程序有效加强了干部任前监督,发挥了干部人事档案在任前资格审查中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