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统筹抓好年度考核工作

安定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坚持把年度考核作为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有力抓手,通过在细化考核指标、优化评价机制和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重点发力,有效提高年度考核工作科学性和准确性。

细化考核指标。坚持把政治素质作为年度考核的第一标准,将政治标准贯穿考核工作始终,充分运用政治素质考察结果,准确描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形象。注重高质量发展导向,将推进乡村振兴、开展招商引资、创安创稳等作为重要依据,全方位评价干部履职能力。用好党政履责管理一体化考核结果,与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多维度体现工作实绩,突出实干导向。聚焦干部作风,通过现实表现测评和德与作风情况反向测评,实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正反向评价有效结合。

优化评价机制。抓实平时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党政履责一体化管理考核相结合,通过调研了解、谈心谈话、工作督查、跟踪考核、绩效考核、信访核查、听取意见和干部培训等方式,掌握领导干部日常表现情况;严格落实季度总结自评、上级评价和加减分项等制度,定量考核评价每季度工作情况。加强分类考核,将区管领导班子具体分为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区属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四类,根据职能设置相关指标进行实绩评价。注重吸收运用党政履责一体化管理考核、巡视巡察、专项调研、工作督查、相关部门业务考核等结果,结合区四大班子联系领导评价和互评得分,增强考核结果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

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将平时考核成绩与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按30%的比例将平时考核成绩计入年度考核,对政治素质测评得分和平时考核成绩均低于90分的领导班子取消评优资格。注重年度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相挂钩,对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记三等功,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和职员等级;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注重年度考核与检视整改相挂钩,对考核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形成结果有反馈,改进有目标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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