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四个突出”提高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水平

近年来,安定区委组织部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有效抓手,坚持“四个突出”原则,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科学化管理水平。

日常管理突出“严”。坚决做到查借阅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批准、新收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坚持做到收转有记录、查(借)阅有手续、管理有程序、工作有制度,有效防止和规避了档案查、借、转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保证了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材料收集突出“全”。坚持经常收集与定期收集相结合、重点收集与普遍收集相结合的方法,不断细化收集节点、收集内容,及时全面收集干部年度考核表、入党志愿书、工资变动审批表、学历学位等反映干部基本情况的材料,完善充实档案内容。同时对收集的材料逐项逐条进行甄别,确保干部档案材料齐全,内容真实。

专项审核突出“细”。严格执行档案专项审核制度。特别是对拟提拔任用干部、新招录公务员、新调入人员等档案,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要求,认真查看档案材料是否内容真实、信息完整、手续齐全,档案材料前后有无涂改,是否记载一致。对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及时下发整档通知单,确保干部档案中“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信息利用突出“广”。档案信息是培养人才、选拔人才、使用人才的重要基础。在干部调动、任免、福利待遇、办理退(离)休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充分发挥干部档案的作用,用足、用好档案信息。持续为公务员年报、工资审批、党员审核、干部管理等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