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轻车壮马 减负增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提出要求。针对街道权责不一、力量不足、机制不优等突出问题,近年来,武汉市一体推进为街道减负松绑与赋能增效,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健全权责清单,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理顺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事权关系,明确中心城区街道职责46项、新城区街道职责74项,中心城区街道赋权事项141项、新城区街道赋权事项193项,着力解决街道属地管理责任不清、履责权限不够问题。规范执法事项,建立以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为主体、重点部门派驻执法、相关部门报到执法相结合的执法体制,将涉及城管、城建等13个领域的行政执法权移交街道。动态评估调整,从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等方面,对街道职责事项、赋权事项、执法事项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专业性技术性强、经评估基层无力承接的事项及时调整上收。今年以来,上收10项街道赋权事项。

推进党建共建联建,健全完善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制,规范党建联席会、述职评议等制度,健全群众需求、单位资源和共建项目三张清单,搭建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区域共治平台。引导2.6万名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在“江城小蜜蜂”平台报到,今年以来收集上报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等基层治理小问题1.7万个。完善吹哨报到机制,建好用好“民有所呼、我必有应”平台,分级明确市、区、街、社区(村)响应责任和处理流程,对辖区内需区直职能部门解决的事项,街道有权直接派单,推动职能部门限时响应解决。改进考核评价制度,将自下而上的评价与自上而下的考核相结合,以“响应度、办结度、满意度”为重点,由街道对区直职能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0%,推动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

开展专项整治,健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开展社区证明事项、信息化终端专项清理整治,推动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精力服务群众。推进数字赋能,开发建设城市大脑基础平台,构建基层治理“数字全景图”;推出“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130余项,将不动产办证缴费等10类高频事项纳入自助终端,实现治理服务一键可达。实行监测评估,分领域建立100个基层党建监测评估点,对有关政策、项目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形式主义倾向,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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