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尉犁:推行离任交接事项清单制

为强化离任交接约束机制,解决以往离任交接内容欠全面、工作不闭环、效果难保证等问题,近年来,新疆尉犁县推行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事项清单制,通过细化交接事项、明确交接内容、划清交接权责,推动领导干部离任交接阳光化、透明化。

围绕改革发展、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干部人事、经济责任、巡视巡察六大方面,分类细化6张交接事项清单。将乡镇、县直部门单位党政正职、县属国有企业正职等纳入离任交接范围,因提拔、调任、转任、退休、免职、辞职、撤职及其他原因离任的,就任职期内有关事项向接任干部办理交接手续,签订事项清单。

改革发展事项清单包括单位任期发展规划、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以及未完成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历史遗留问题等内容;基层党建事项清单包括单位任期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发展党员状况、党费支出情况以及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短板、对策建议等内容;党风廉政事项清单包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廉政风险隐患情况以及重点信访案件、受党纪政务处分等内容;干部人事事项清单包括本单位及直属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情况以及干部培养、人员外训借调等内容;经济责任事项清单包括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变动、任职期末资产负债情况以及重大经济活动、重要项目支出等内容;巡视巡察事项清单包括任期内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未完成整改的原因、相关措施等内容。

将离任交接事项清单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的重要内容,作为划分离任与接任干部责任界限的重要依据。对离任交接中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离任领导干部,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