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区突出“三个环节”考实考准干部政治素质

安定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坚持抓好干部考察考核这一基础和关键,坚持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大力选拔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

突出动议提名环节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在动议前,压实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尤其是强化各级“一把手”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由各党组织在干部会议民主推荐、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的基础上以书面形式上报推荐提名意见,推荐意见突出干部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应对重大风险考验中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品质。在动议时,采取不定岗位、不定人选方式,提前征求相关领域分管领导意见,并综合各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形成干部任用工作初步方案,强化对干部动议提名环节政治素质的分析研判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挡在“门外”,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

突出考察考核环节考察干部政治素质在考察过程中,注重看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确保选拔上来的干部首先是政治上的明白人,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持“一票否决”。党委(党组)对考察对象政治表现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并出具考察对象主要特点征求意见,考察组成员出具考察对象政治鉴定意见,确保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考察过程中,合理确定谈话范围,全面了解掌握干部“8小时内”和“8小时外”的综合表现,相互印证,提高考察质量;同时,通过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了解干部思想见解和个性特征,进一步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突出程序步骤环节考察干部政治素质认真落实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严格执行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任职谈话等制度,将各方面情况进行综合汇总,精准分析干部的一贯政治表现。同时,建立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档案,客观记录干部政治素质考察考核结果。对政治素质考察考核结果为“优良”的干部,在干部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反向测评反映问题较多、政治素质测评分值低于80分的,经综合研判认定后,中止任用程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存在差距不足的,针对性做好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对日常发现表现突出或较差的,及时做好肯定鼓励、提醒纠偏,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